河北省農業水資源稅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信息系統架構與功能
2018/5/19 14:20:11??????點擊:
2016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2號),其中提出水利工程供水要建立農業用水信息管理系統,安裝和完善計量設施,推行計量收費,按水量收取水費.此外,國務院在《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 (財稅[2016] 55號)中將河北省確定為水資源稅改革的試點省份.根據要求,水資源稅改革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都是以農業取用水戶為最小基本管理單元,需要管理農戶和取水點(機井或斗口)的基礎信息、用水明細信息,對超水權用戶實行“超用加價”改革模式,超過用水限額征收水資源稅.
【刊名】中國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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